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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节选

http://www.newdu.com 2012年11月07日 华图教育 李永新 参加讨论

    (三)公安机关具有武装性质
    公安机关的武装性质,主要表现为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
    在我国,警察和军队、法庭、监狱一样,是国家的暴力工具,而这种暴力工具主要是通过其武装性质体现出来的。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进行具有武装特点的公安业务训练,有集中统一的领导和指挥、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机动快速的反应能力,有适应于对付复杂的治安情况和突发事件的战斗体制,根据国家的统一装备标准,配备警用武器以及其他武装设施,着制式警服。公安机关担负着平息暴乱、骚乱,对付恐怖事件,追捕、围歼暴力犯罪,执行武装内卫等武装性质的任务。在执行上述任务中,可以采取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装押解等方式和手段。
    【释义】
    1.治安行政机关
    (1)我国的国家机关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2)行政机关
    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包括国防行政、外交行政、内务行政、治安行政、经济行政、教育行政等。
    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掌管社会治安、行使国家治安管理权的专门机关。
    治安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防范和控制犯罪活动,预防和查处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同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侦查和执行刑罚的职能,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惩罚犯罪的任务。
    3.武装性质的国家行政机关
    武装性质表现: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执行武装性质的任务,配备武器装备。在执行任务中,根据情况可以采取武装战斗、武装镇压、武装警戒、武装巡逻、武装守卫、武装押解等方式和手段。

第三节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的职能,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与作用。公安机关的性质是公安机关职能的根据,而公安机关的职能则从社会作用上反映了公安机关的性质。从不同的角度看,公安机关有不同的职能。从它调整国家最基本的政治关系的作用看,公安机关具有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从不同专业分工的作用看,公安机关有侦查的职能、保卫的职能、治安管理的职能等;从不同的工作手段所起的作用看,公安机关有镇压、打击、预防、处罚、强制、管理、教育和服务等职能。无论对公安机关的职能作怎样的划分和理解,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就是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工具这一根本属性的要求。
    【释义】
    公安机关的职能概念:公安机关对于国家与社会所应起的效能与作用。
    公安机关的职能的分类:(1)从它调整国家最基本的政治关系的作用看:专政职能和民主职能;(2)从不同专业分工的作用看:侦查的职能、保卫的职能、治安管理的职能等;(3)从不同的工作手段所起的作用看:公安机关有镇压、打击、预防、处罚、强制、管理、教育和服务等职能。
    公安机关的基本职能:专政职能与民主职能。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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