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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节选
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17年间,我国的公安保卫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建设的成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实现了一大转变,即公安工作的组织形式由“党的组织形式”变为“政权形式”。具体包括①在中央和各大行政区“建立公安部”,注意各大行政区建立的也是“公安部”,不仅仅中央有“公安部”;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厅(局);③在省辖市设立公安局;④在县、市建立公安局;⑤省、自治区公安厅在各地行政公署设立派出机构——公安处;⑥直辖市、省辖市在各区设派出机构——公安分局;⑦各县、市公安局和分局在街道、城镇设立公安派出所,乡村设立公安特派员;⑧在工矿、企业、文化、教育等部门和重要机关设立保卫局(部)、处、科或特派员。
(2)社会建设的成就。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先后开展了禁烟、禁毒、封闭妓院、改造妓女、收容改造乞丐、取缔反动会道门和打击封建把头等活动,把一个腐败不堪的旧社会改造成一个新社会。
(3)革命方面的成就。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1950年10月—1953年6月),严厉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4)改造方面的成就。改造大量战争罪犯。公安机关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把日本战犯、伪满战犯、国民党战犯、伪蒙疆战犯改造过来,取得了巨大成功。经过改造的日本战犯全部被遣送回国。从1959年开始,对“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分批特赦,到“1975年”全部特赦释放。到1982年,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军政特人员”全部被宽大释放。
(5)政治上的成就。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2.十年“文化大革命”使公安工作遭受严重挫折。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也使公安事业遭到极大的破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出于篡党夺权的目的,全盘否定党的正确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否定公安民警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并要彻底砸烂公、检、法,疯狂地破坏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在这种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广大公安民警牢记肩负的使命,采取不同形式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斗争,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许多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工作。
3.新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公安事业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同样迈出了新的步伐,得到了长足发展。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全国公安机关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挫败了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沉重打击了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坚定不移地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重大经济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妥善处置大量由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巩固和发展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改革和加强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全面推进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得到了新的提高,队伍的精神风貌有了明显改观。为了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形势,全国公安机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勇于改革,不断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队伍管理体制和警务保障机制,在一些长期困扰公安工作的重大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近三十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牢把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战胜重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出了重大贡献。面对改革开放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公安队伍始终保持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实践证明,公安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顽强战斗力的队伍,不愧为坚强的共和国之盾。
【释义】
新时期公安事业在改革中创新发展。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安工作的“重心”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迅速转移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实现了“公安工作指导思想的战略性转变”。始终被全国公安机关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这里提到了公安工作的方针是:“从严治警、依法治警”,基本思路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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