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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节选
4.社会部。1939年2月,中央决定在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下设侦查、治安、情报、干部保卫和中央警卫团等机构。
社会部的任务是与敌伪特务、奸细作斗争,保障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完成和组织的巩固,开展对敌情报工作和掌握敌人动向,进行锄奸宣传,培养锄奸骨干,负责军队和尚未建立民主政权的新辟根据地的锄奸保卫工作。
5.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摧毁国民党警察机关,对旧警察进行改造,建立人民公安机关,为建立统一的中央公安机关作了准备。
1946年4月,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成立人民政权,建立哈尔滨市公安局。随后,中共东北局和各地人民政权也建立了东北局社会部和各级人民公安机关。1949年1月,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东北各省设立公安厅。1948年5月,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建立。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西北解放区、华东解放区的人民政府公安厅(局)也陆续成立,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人民公安机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而逐步建立起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有力地配合了解放战争,保卫了新区的人民政权,建立了革命秩序,对于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以后公安工作的建设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释义】
各解放区的公安保卫机关。解放战争时期,公安工作的重点逐步从农村转入城市,配合解放军胜利完成军管城市的任务,摧毁国民党警察机关,对旧警察进行改造,建立人民公安机关,为建立统一的中央公安机关作了准备。
(1)哈尔滨市公安局的建立。时间:1946年4月,主体:东北民主联军,地点:哈尔滨。随后,中共东北局和各地人民政权也建立了“东北局社会部”和“各级人民公安机关”。
(2)1949年1月,“东北公安总处”改为“东北公安部”,东北各省设立“公安厅”。
(3)1948年5月,“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建立。
(4)中央军委公安部的组建。1949年7月,中央决定在“华北局社会部”和“华北公安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央军委公安部。西北解放区、华东解放区的人民政府公安厅(局)也陆续成立,中南和西南地区的人民公安机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最终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而逐步建立起来。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1.建国后17年人民公安机关取得巨大成就。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罗瑞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杨奇清为副部长。10月15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研究解决了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问题。11月1日,公安部正式成立,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大大加强了我国新生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
从1949年到1966年,共召开了14次全国公安会议,及时传达党中央、毛主席对公安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党中央为公安工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布置各个时期公安工作的重要任务,总结交流公安工作的经验。17年间,我国的公安保卫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公安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公安工作的组织形式由党的组织形式变为政权形式,在中央和各大行政区建立公安部;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公安厅(局);在省辖市设立公安局;在县、市建立公安局;省、自治区公安厅在各地行政公署设立派出机构——公安处;直辖市、省辖市在各区设派出机构——公安分局;各县、市公安局和分局在街道、城镇设立公安派出所,乡村设立公安特派员;在工矿、企业、文化、教育等部门和重要机关设立保卫局(部)、处、科或特派员。
第二,清除反动势力的残渣余孽和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先后开展了禁烟、禁毒、封闭妓院、改造妓女、收容改造乞丐、取缔反动会道门和打击封建把头等活动,把一个腐败不堪的旧社会改造成一个新社会。
第三,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整个运动从1950年10月开始,到1953年6月结束,严厉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以及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第四,改造大量战争罪犯。公安机关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把日本战犯、伪满战犯、国民党战犯、伪蒙疆战犯改造过来,取得了巨大成功。经过改造的日本战犯全部被遣送回国。从1959年开始,对国民党战犯、伪满战犯分批特赦,到1975年全部特赦释放。到1982年,在押的原国民党县团级以下军政特人员全部被宽大释放。
第五,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卫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释义】
1.建国后17年(1949~1966年)人民公安机关取得巨大成就。1949年10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了第一任公安部长“罗瑞卿”,任命“杨奇清”为副部长。“第一次全国公安会议”于1949年10月15日召开,研究解决了两方面的问题:(1)研究解决统一全国公安组织机构;(2)研究解决公安机关的工作任务。公安部正式成立时间是1949年11月1日。注意不是1949年10月9日,这一天是任命了公安部长,是先任命的公安部长,然后成立的公安部。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中公2013年招警考试用书《公安基础知识》专用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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