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
热销商品
-
商城价:¥14
-
商城价:¥18
-
商城价:¥18
-
商城价:¥19
-
商城价:¥21
华图2013年村官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用教材节选
二、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一般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恐怖活动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可以由高级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最高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4条明确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强制措施
1.概念。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
2.适用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第二,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第三,相当性原则。又称比例性原则,即适用何种强制措施,要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第四,变更性原则。即任何强制措施,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及时进行变更或解除。
3.种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5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第七节 经济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及其立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了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1.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与特征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具有以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属于这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既包括虚假宣传,也包括引人误解的宣传两种类型。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①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经营者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经营者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通知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④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经营者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并加以不法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情况下,仍然去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附条件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或经营上的优势,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其他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的行为。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村官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用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