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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2013年村官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用教材节选

http://www.newdu.com 2012年11月06日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 参加讨论

第一章  法律常识

命题热点盘点


    村官考试中法律常识部分的重点包含宪法、行政法、农业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在复习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选择侧重点,建议考生看一些比较重要的法律文本。从村官的角度来说,考生要看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合同法等重要的法律文本。
    二是注意总结,对于比较重要及容易出错的法条要学会总结,举一反三。
    三是复习的过程中可以把法律当成“辅料”,在其他科目复习累的时候看一看法律,不要死记硬背法条,这样可以提高复习的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必备知识盘点


    法律常识的知识点比较零散,不同部门法律之间又有很强的相关度,例如宪法和行政法之间。对宪法、民法、刑法的考查侧重于对法条的理解,对行政法的考查则侧重于实际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另外,各个部门法联合起来考查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在复习时不可掉以轻心。

第一节  宪法


    一、国家机构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和地位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最高的国家立法机关组成和任期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5年职权立法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监督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选、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大会投票表决选举
    我国总理的产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再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重大事项
    决定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与全国人大是隶属关系组成和任期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是5年。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职权
    立法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无权修改宪法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考生注意,人大常委会可以对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监督权理论上,全国人大根据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人选,但在全国人大会期短、议程多的情形下,可以让常委会行使决定权,但副总理、国务委员只能由人大决定 重大事项
    决定权
    (1)决定特赦
    (2)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3)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村官考试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用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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