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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综合管理真题及参考答案解析

http://www.newdu.com 2012年09月03日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 参加讨论

76. BDE[解析] 在正式场合,握手时伸手的先后次序主要取决于职位、身份。在社交、休闲场合,则主要取决于年纪、性别、婚否。以下是具体应遵守的握手礼仪:
    (1)职位、身份高者与职位、身份低者握手,应由职位、身份高者首先伸出手来。
    (2)女士与男士握手,应由女士首先伸出手来。
    (3)已婚者与未婚者握手,应由已婚者首先伸出手来。
    (4)年长者与年幼者握手,应由年长者首先伸出手来。
    (5)长辈与晚辈握手,应由长辈首先伸出手来。
    (6)社交场合的先至者与后来者握手,应由先至者首先伸出手来。
    (7)主人应先伸出手来,与到访的客人相握。
    (8)客人告辞时,应首先伸出手来与主人相握。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E。
77. BC[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制定宪法,A项错误。
    《立法法》第7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因此,D项说法错误。
    《立法法》第56条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因此,E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
78. AD[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1、3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故A项说法正确。
    该法第41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由此可见,行政许可除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以外,是有地域限制的,B项说法错误。
    该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的行政许可都必须颁发行政许可证件,C项说法错误。
    该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由此可见,无论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决定,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D项说法正确。
    该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因此E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
79. CDE[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6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此,AB项说法正确。
    该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张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并无需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CD项说法错误。
    该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此,E项说法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应选择CDE项。
80. CD[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因此,张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CD项正确。
    信访不属于行政救济途径,且《信访条例》第14条明文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故A项排除。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本案例中,行政机关并无违法行为,故张某无权提起行政赔偿。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综合管理历年真题及高分强化试卷》,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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