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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201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政法》教材内容节选


    3.反复考查的相同或相关知识点
    特点:历年考试反复考查的知识点,考生对这类题目很熟悉,但如果对该知识点掌握不牢固,仍然不容易答对。
    (2012-单选-22)下列选项中,不能够适用我国刑法的是()。
    A. 甲为继承其在H国的阿姨的财产,将混入毒药的药品从我国邮往H国
    B. E国人乙在搭乘我国国际航班时,携带枪支试图劫持飞机
    C. M国公民丙向我国境内公民开枪,造成我国境内的公民死亡
    D. Y国人丁在搭乘从我国开往日本的法国客轮上将一名Z国籍船员杀死
    【答案】 D
    【解析】 《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项甲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故适用我国刑法。B项中乙属于在我国航空器内犯罪,故也适用我国刑法。C项丙的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故也适用我国刑法。D项丁既不属于在我国境内犯罪,也没有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而且丁的行为也不属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故不适用我国刑法。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复习要点:历年真题是必须研习的重点。
    4.综合分析题
    特点:一道题目考查多个知识点。
    (2012-单选-35)甲向乙购买一辆二手机动车,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甲付完所有款项后,从乙处拿到车辆驾驶回家,不料途中发生事故,导致车辆起火燃烧,车辆被全部烧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 甲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应自己承担损失
    C. 甲没有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此有权要求乙返还车款
    D. 乙没有与甲一起去办理过户手续,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答案】 B
    【解析】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法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来说,登记只是动产物权转移的对抗要件,而非成立要件。本题中,二手机动车已经交付,甲已经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标的物已经交付,车辆烧毁的风险应由甲承担。故B项正确。
    复习要点:考生在作答时,应综合多个知识点,不要只考虑一个方面,急于作答。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政法》教材,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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