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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判断推理知识要点与技巧梳理
知识要点与技巧梳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中的判断推理部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其中,包含4种题型。(1)类比推理:给出一组相关的词,然后要求报考者仔细观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与题干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一项;(2)常识判断:要求报考者依据常识在四个备选项中选择最符合题干要求的一项;(3)图形推理。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报考者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4)演绎推理: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要求报考者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第一节 类比推理
重点知识梳理
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个以上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的推理。类比推理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推理能力,先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解答类比推理题的关键是找出其中蕴含的逻辑关系,由此入手分析事物并把握其外延范围,多角度多层次去理解类比关系。
无论哪种形式的类比推理,名词或者各事物之间的关系,总是有章可循的。下面我们对类比推理中可能出现的关系作一一归纳,供报考者借鉴。
一、因果关系
这种类型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词语间原因与结果关系的分析和应用。因果关系,是指由某行为而发生某结果,前事实与后事实之间互有关联,后事实由前事实而生。哲学上把因果关系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现实中常用“因为……所以……”来表示。因果关系的形式基本上分为:“一因一果、一果多因、一因多果”这三种,考生在答题时一定要仔细区分。例如,“成功∶努力”,努力是成功的主要原因,努力是原因,成功是结果。
二、并列关系
并列关系通常为同一类属下相互并列的概念,同时包括了对比关系、相邻关系等。例如:“男人∶女人”,“老师∶学生”,“中子∶电子”等。在这里,为了便于考生系统掌握,我们将考试当中常会出现的“同一事物的不同称谓”这种类型也归为并列关系,例如:“桂圆∶龙眼”,“衮服∶礼服”,“红豆∶相思子”等。
三、矛盾关系
矛盾关系,我们也将其称为对立关系,是指两个词在意义和立场上完全相反和对立的关系。例如:“争斗∶和平”,“坚强∶软弱”,“光明∶黑暗”等。
四、属种与种属关系
与逻辑学当中的定义相同,我们将外延较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称为种概念。属种关系是指外延较大的属概念对于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例如:“动物”与“脊椎动物”,“劳动者”与“农民”。种属关系是指外延较小的种概念对于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关系(即真包含于关系),例如:“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在这一对关系中,由于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脊椎动物,但脊椎动物不一定都是哺乳动物,这样,“哺乳动物”与“脊椎动物”的关系就是真包含于关系。
五、质同关系
质同关系,顾名思义是指两个词在本质属性和根本立场上完全相同的关系,例如:“氧化铜∶三氧化二铁”,两种物质都是化学分类中无机物中的盐类,本质相同。
六、人与物的对应关系
在类比推理题型当中会出现多种与特定或相关人有关的物的一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我们特将此种关系归为一大类,这里的“物”包括:作品、学说、典故、身份、行为、环境、事件等。例如:“司马迁∶《史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说”,“望梅止渴∶曹操”,“李白∶诗仙”,“警察∶搜捕”,“检察官∶检察院”,“运动员∶奥运会”等。另外,还有物与物的对应关系,为了便于考生系统学习和掌握,我们也将其划为一类,这里的“物”是指事物、事件、环境等。例如:“网球∶网球拍”,“火把节∶风俗”,“游轮∶海洋”等。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判断推理配套题库》,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