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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政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30. D[解析] 《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故A项错误。《担保法》第47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所以乙必须通知丙后才可以收取房屋租金。故B项错误。《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故C项错误。《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案的抵押权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故D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1. A[解析]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无法律上的义务。题干中甲乙之间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乙出租甲的房屋时为了甲的利益,乙管理的是甲的房屋出租事务,故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2. C[解析] 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范围,如遗产继承。故A项表述正确。生命健康权是人的人身权利的一种,是首要的人权,生命健康权作为一项权利,是不可放弃的。故B项表述正确。在人身权体系中,身份权一律不得转让;在人格权中,除了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外,其他类型的人格权一律不得转让。故C项表述错误。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身权,只不过法人的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故D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3. D[解析] 本案例中,甲院子里的四方井水深仅10厘米,一般是不构成对生命的威胁的,所以甲没有义务在井口放置警告牌或者对井口进行封口处理等。邻居乙的孩子年仅3岁便自行离家玩耍,可见乙并未尽到监护人的看管义务,其儿子的溺水死亡是由于乙自己疏于看管,与甲家的四方井无关。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4. C[解析] 《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ABD三项均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5. D[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该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要注意的是,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ABC三项均为要约邀请,合同内容规定不具体。只有D项是要约。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36. C[解析] 本案例中,茶厂并不存在欺诈或乘人之危的行为,因此排除AD两项。《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该业务员对茶叶的等级知识不懂,属于重大误解。又根据《合同法》规定,重大误解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7. C[解析]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实现债权的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本案中,乙为了催促甲还款,经常宴请甲所花费的1万元不属于实现债权的费用,故丙承担保证的范围为300(主债权)+10(利息)+20(违约金)=330(万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38. A[解析] 委托合同解除后不具有溯及力,因为如果委托合同的解除溯及到合同成立时,将会使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委托而为的各种代理行为失效,易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害交易安全及秩序。故A项正确。违约解除有溯及力时,增加的返还费用,应由违约方负担,对守约方没有损害。故B项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合同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要视情况而定。且给付人请求返还原物的权利就是基于所有权返还请求权。故C项错误。《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而协议解除只是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故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9. B[解析]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其客体是智力劳动成果,故其无形性也就是其客体智力成果是没有物质形态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40. B[解析] 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出版者权),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录制者权),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5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政法历年真题及高分强化试卷》,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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