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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2013年四川事业单位考试用书《综合知识》专用教材
- 市 场 价:48.00 商品编号:201207112041081342439929
- 折 扣 价:¥33.00已优惠¥15.00(7.0折)
- 运 费:根据重量、地区及送货方式收取
- 作 者:易定宏出 版 社:成都时代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2年07月版 次:2013版
- 开 本:16装 订: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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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简介
易定宏,华图教育集团总裁,博士,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研究专家,多年的公务员教学管理经验,长期从事公务员考试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华图公务员考前培训辅导教材与试卷主编,主持编写京华版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新坐标系列:《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以及地方考试使用教材、试卷等。精心主持策划名师模块宝典系列、名家讲义系列的编写、审定、出版及发行;曾担任面试考官,对全国乃至各省市的省情、面试特点、重点、方向等有深度了解,对考试有精准地把握,有独特的面试教学方法,备受广大学员推崇。
目录
考情分析与备考策略1
一、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情分析1
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备考方略1
第一篇 法律
第一章 法理学3
第一节 法的概念、分类3
第二节 法的效力5
第三节 法的制定与实施6
第四节 法律关系、法律责任8
第二章 宪法11
第一节 宪法基本理论11
第二节 国家机构12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8
第三章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21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21
第二节 行政行为23
第三节 行政复议30
第四节 行政诉讼33
第四章 民法38
第一节 民法概述38
第二节 物权法40
第三节 人身权法45
第四节 合同法48
第五节 知识产权法52
第六节 婚姻法与继承法54
第五章 刑法58
第一节 刑法概述58
第二节 犯罪59
第三节 刑罚65
第四节 与国家工作人员相关的几种常见罪名72
第六章 劳动法75
第一节 劳动法原理75
第二节 促进就业76
第三节 劳动管理保护制度77
第四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80
第五节 劳动监督检查81
第七章 劳动合同法83
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83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84
第三节 特别规定86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无效87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87
第六节 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89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90
参考答案及解析94
第二篇 公民道德建设
第一章 公民道德建设98
第一节 公民道德建设概述98
第二节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102
第二章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106
第三章 社会主义荣辱观117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119
参考答案及解析121
第三篇 四川省情省策
第一章 社会历史概况123
第二章 四川自然地理概况126
第三章 四川经济概况129
第四章 四川基本省策131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135
参考答案及解析136
第四篇 公文写作与处理
第一章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138
第一节 公文概述138
第二节 公文的格式要素141
第三节 公文的行文规则148
第四节 公文的编排与稿本151
第二章 常用公文152
第三章 公文处理基础知识157
第一节 公文的收文办理程序157
第二节 公文的发文办理程序158
第三节 处置办毕公文159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161
参考答案及解析163
第五篇 事业单位常识
第一章 事业单位改革165
第一节 事业单位概述165
第二节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68
第三节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171
第四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177
第五节 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181
第二章 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185
第一节 人事争议概述185
第二节 人事争议处理与其他相关工作的关系187
第三节 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诉讼187
第四节 人事争议仲裁191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193
参考答案及解析194
第六篇 职业能力测试
第一章 数字推理196
第二章 数学运算204
第三章 选词填空220
第四章 阅读理解225
第五章 定义判断237
第六章 类比推理242
第七章 资料分析250
第一节 文字资料250
第二节 表格资料253
第三节 图形资料258
第八章 图形推理263
第九章 篇章阅读276
本篇过关强化训练282
参考答案及解析298
第七篇 时事常识
第一章 国内时事306
第二章 国际时事316
文摘
考情分析与备考策略
一、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情分析
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其中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2011年,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共109题,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69题,所占分值为80分;职业能力测试为40题,所占分值为20分。
从考查形式来看,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析题和案例分析题五种题型。其中,判断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每题2分,判断简析题的判断题每题1分,简析题每题2分。而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
从内容来看,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涉及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事业单位常识、四川省情省策及时事热点等内容,其中又以民法、刑法、行政法,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和事业单位常识为考查重点。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四部分,其中言语理解与表达和判断推理部分共27题,所占比重较大。
从整体来看,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涵盖面较广,各部分题目难易程度不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有绝对比重,其考查的特点是重记忆、轻理论、题量大、知识杂,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掌握的常识。而职业能力测试部分的题型较为多样,涉及公务员行政职业测验考试中的大部分题型,侧重考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运用语言文字、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对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以及对各种形式的资料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
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备考方略
(一)前期准备阶段
首先,考生要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工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报名招录考试程序等基本信息作大体的了解。在掌握基本情况后,考生可尝试做1—2套事业单位的考试真题,一方面可以了解考试形式和基本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可以测定自己的真实水平,发现优势和弱点,这样下一阶段的复习就有了目标和针对性,易于把握复习的节奏。
(二)中期强化阶段
这一阶段是整个备考过程中时间最长的,同时也是最重要的,直接关系到考试的成败。在中期强化阶段,考生一定要树立信心,坚持不懈,朝着目标逐步前进。
经过前期准备阶段后,考生应对自己的情况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此时就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了。
1.考生首先应分部分进行复习,即对考试涉及的各部分进行专项强化复习。考生需要在分析大纲的基础上,对涉及的各部分知识点作全面、细致的学习,了解常见的出题规律和命题特点,掌握一般的解题方法。通过这一时期的复习,考生可以进一步发现自己在各部分中的优势和不足,从而为下一步的学习打下基础。
2.在专项复习之后,考生就要根据自己各部分的情况,进行分类复习。对于自己的优势项目,若时间允许,可以进一步深入学习,扩大优势。对于弱势项目,需要重点复习,强化短板。
3.在复习过程中,一定量的练习是不可或缺的。我们并不提倡题海战术,但是对知识的提炼、经验的总结、自我检测都离不开适量的练习。熟能生巧,考生只有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熟练掌握各类知识点和答题技巧。
4.在中期强化阶段,考生可以穿插进行适当的模考,以模拟真实考场的形式对复习成果进行全方位的检测。这样,一方面可以查漏补缺,弥补知识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让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合理分配每个模块的答题时间,以便在考场上随时调整自己的答题顺序。
总体来说,中期强化阶段主要注意三个方面:第一,对每一部分知识作全面、细致的学习和掌握。第二,全面复习之后进行分类复习,重点强化自己的短板,缩小分数差距。第三,适量练习和全面模考,检测调整。
(三)考前冲刺阶段
考前冲刺是备考的最后阶段,这一阶段的首要任务就是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考试之前考生极易出现心理浮躁的现象,有的人表现为盲目自信;另一些人则表现为过度自卑。这两种状态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离考试越近,心理压力就越大,就会越紧张,其实这都是太在乎考试结果而产生的正常现象。这种浮躁的心理既不利于复习准备,也不利于考场发挥,会直接影响到考场上的状态。我们建议考生不要把注意力放在最后的结果上,只要照常去复习准备就可以了。这样反而会比较放松,让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积极、轻松的心态,很自然地去迎接考试。
在冲刺阶段,考生应多做几套真题。真题比较严谨规范,通过做真题可以确保做题的感觉一直延续到考试,不至于考试时感到手生。此外,也可以找几套模拟题进行实战演练,通过填涂答题卡、合理分配时间、确定答题顺序等,真实感受考试氛围,减少不必要的失分,从中找出问题并及时调整。
上述几个阶段的复习方案,考生要有选择地采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灵活地作出调整和改变,原则就是有利于自己复习,能使自己有比较好的状态去应对考试。对于备考的三个阶段,考生也可以继续细分,制订更详细更合理的复习计划。
第一篇 法律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一节 法的概念、分类
一、法的概念、作用
(一)法的含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段意志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与道德、宗教等规范相比,法具有如下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进而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法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调整对象,而道德、宗教规范主要是通过约束、控制人的思想来完成社会调整的。
2.国家性。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和解释,并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而宗教规范只是对宗教成员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并主要依赖教徒的自愿和自我克制来实现。
3.规范性。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社会规范。权利和义务是法的主要内容。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也规定义务,但它们轻视权利、不承认利益,只提倡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
4.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尽管许多社会规范也有强制力,但其强制力不具有国家性。比如宗教规范,其强制力是以教徒的自我克制为主,兼及宗教组织的外在强制。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二)法的规范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法的作用可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根据法律的规范作用的不同对象,即不同的行为,规范作用可以大体上被概括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五种作用。
1.指引作用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个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的行为。
2.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比如一个人对他人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评价,律师对当事人行为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警官对相对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法官对刑事被告人的被控行为进行判决,等等。
3.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4.教育作用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5.强制作用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这种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
二、法律的分类
法的分类,就是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标准,将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不同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分为以下几类:
(一)法律的一般分类
1.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进行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而不具有条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2.实体法与程序法
这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律进行的分类。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3.根本法与普通法
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律进行的分类。根本法即宪法。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4.一般法与特别法
这是按照法律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律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如《教师法》是适用于教师这一特定群体的法律。
5.国内法与国际法
这是以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则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
(二)法律的特殊分类
1.公法与私法
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的法律,即为公法;而凡属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的法律即为私法。
2.普通法与衡平法
普通法是专指英国在11世纪后由法官通过判决形式逐渐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判例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大法官们在14世纪后以公平正义原则和规则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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