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处了一销售假冒LV、登喜路等近10种品牌商品的淘宝卖家,并将该店店主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北京市工商局的首次网上打假行动,马上被一些网络媒体解读为北京将对网络监管“动真格”,或将以“曲线”的方式打破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网店新规”的尴尬,此举也在网络上引发了一些猜疑。 难道网络商店是老虎屁股摸不得?答案显然不是,可为什么有关部门一出手,就会有许多猜疑呢?不仅业内的“大佬”纷纷发出“呼吁”,甚至一些专家也发表不同意见。他们最重要的一条理由就是,中国现阶段的电子商务市场远未成熟,若相关政策与电子商务或者互联网的发展方向相悖,将会阻碍其成长,甚至将其扼杀在摇篮中。其实,无论是业内人士也好,某些专家也罢,他们考虑更多的是网站和网络卖家的利益,并没有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事实上,互联网研究机构艾瑞咨询刚刚发布的《2008~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中国网购市场的年交易额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281.8亿元,同比增长128.5%,占到社会零售总额的1.24%;同时不仅网购用户规模达到了8000万,人均网购金额也超过1600元,近三成的网民成为网络购物用户。其中淘宝2008年交易额为999.6亿元,占网购80%的市场,正步入快速成长期的网络购物,无疑已成为社会商品零售的重要渠道之一。但就是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监管,缺乏消费者维权保障机制。年交易额近千亿、号称亚洲最大零售商圈的购物平台淘宝网,日前被当当网联合主席李国庆公开指责,其假货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很多网上商家在商品介绍中主动承认是“A货”、“精仿”、“高仿”。 一边是快速发展的市场,一边却是假货泛滥,监管缺失,消费者权益屡遭侵害。对此,淘宝虽然也开出了“猛药”——永久封杀售假网店,但在虚拟的网络世界这剂“猛药”的功效值得怀疑。 其实,无论是B2C网站,还是C2C平台,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都只是一个商业网站,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他们的终极目标,网络购物市场仅靠网络企业自律和依赖他们对网络卖家进行监管显然是不够。如果说,去年北京推出的“网店新规”,要求网店办证,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具备实施条件和存在不可操作性。可是,面对假货泛滥和8000万消费者的利益,我们显然不能因噎废食,对一个上千亿的市场放任自流。 我们既然看到了存在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就更应该以积极的态度,转变观念,用创新思维来对待新事物,积极探索符合网络特性的监管模式。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电子商务也不例外。如果电子商务一直要依赖“特殊保护”,无法在公开的市场中与传统商业公平竞争,那它绝对不可能长远发展。因此,要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症结,完善电子商务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已是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