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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标准预测试卷及答案解析一

http://www.newdu.com 2015年10月09日 华图教育 华图教育 参加讨论

    33.B[解析]《民法通则》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五)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34.B[解析]《旅游法》第93条规定,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和有关调解组织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对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35.B[解析]《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B项中被继承人的儿子丧失了继承权。
    36.B[解析]《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由此可知,题干所述的这一比例即为5%,本题答案为B。
    37.A[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这是因为,如果认为被宣告死亡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那么就可能会导致与被宣告死亡人在其实际生存的地方从事相关民事法律行为的相对人,以失踪人已是被宣告死亡人为由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从而损害被宣告死亡人的利益。这显然是不符合民法原则的。故在本案中,江某虽被宣告死亡,但其与他人进行的民事行为依然有效。答案为A。
    38.B[解析]《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比如女方的户口在A地区,男方户口在B地区,现双方在C地区工作,那么二人不能在C地区结婚,只能在A地区或者B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具体程序如题干①②③④所述。
    39.B[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工资的起征点为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应在工薪所得的基础上减去按标准扣除的五险一金等免税项目和3500元的起征点,1500元以内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1500元不到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故老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600-1380-3500=3720,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3%+(3720-1500)×10%=45+222=267(元)。故选B。
    40.D[解析]《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治安、优抚救济、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工作职能。故本题选D。
    41.A[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而且甲供货商有确切证据,因此甲供货商可以中止履行债务,不按合同约定交货。该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可知,若乙公司提供了担保,那么甲供货商应恢复履行债务。因此,A项正确。
    42.D[解析]《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前面的内容讲的都是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然后以“但是”进行转折,指出轻微的违法行为不是犯罪,其目的便是避免犯罪扩大化,避免非罪定罪。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43.C[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根据该法第15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1)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3)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44.D[解析]夏至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在每年公历6月21日或22日。夏至这天,太阳直射地面的位置到达一年的最北端,几乎直射北回归线,此时,北半球的日照时间最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45.C[解析]目前常用的太阳能电池是硅电池,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的性能稳定,转换效率高,体积小,重量轻,很适合作太空航天器上的电源。本题选C。
    46.A[解析]彩虹的形成是因为空气中飘浮大量的小水滴,当太阳光照射到这些小水滴上,一个个的小水滴就像棱镜似地把白光分解成七种单色光,对阳光起分光色散作用。因此本题选A。
    47.B[解析]水俣病是指人或其他动物食用了含有机水银污染的鱼贝类,使有机水银侵入脑神经细胞而引起的一种综合性疾病,是世界上最典型的公害病之一。1953年首先在日本九州熊本县水俣镇发生,当时由于病因不明,故称之为水俣病。镉的元素符号为Cd;Hg为汞,又称水银;Pb为铅;As为砷。故本题应选B。
    48.C[解析]1940年8月至12月,邓小平参与指挥百团大战;1941年4月15日,邓小平发表了《党与抗日民主政权》,文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基本理论和政策;1962年7月7日,邓小平在共青团三届七中全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恢复农业生产,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哪种形式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用哪种形式;1982年,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华图2016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15天冲刺试卷》,欲了解更多内容,请进入新都商城(http://mall.newdu.com)了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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