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销商品
-
商城价:¥13
-
商城价:¥13
-
商城价:¥18
-
商城价:¥18
-
商城价:¥134
-
商城价:¥139
最近浏览过
中公2016年江西招警考试用书《人民警察专业基础知识》专用教材
商品详情
规格参数
相关商品
用户评价
销售记录
购买咨询
主编简介
李永新,中公教育首席研究与辅导专家,毕业于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具有深厚的公务员考试核心理论专业背景,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有着博大精深的研究,极具丰富的公务员考试实战经验。主持并研发了引领公考领域行业标准的深度辅导教材系列和辅导课程、专项突破辅导教材和辅导课程,帮助无数考生成就了梦想,备受考生推崇,是公考辅导领域行业标准的开创者和引领者。
目录
第一篇 人民警察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2)
考点1 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与作用(2)
考点2 法律规范、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5)
考点3 立法、执法、司法(10)
考点4 法的价值、法治(13)
经典例题(16)
第二章 宪法(17)
考点1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17)
考点2 公民的基本权利(17)
考点3 公民的基本义务(19)
考点4 国家机构(20)
经典例题(23)
第三章 刑法(24)
考点1 刑法的概念、性质及任务(24)
考点2 刑法的基本原则(24)
考点3 刑法的效力范围(25)
考点4 犯罪的概念及特征(26)
考点5 犯罪构成(27)
考点6 正当防卫(32)
考点7 紧急避险(34)
考点8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形式(36)
考点9 共同犯罪的处罚(37)
考点10 一行为法定为一罪或处断为一罪的情况(38)
考点11 数罪并罚(38)
考点12 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及实现方式(39)
考点13 刑罚的概念与功能、目的和种类(40)
考点14 累犯(44)
考点15 减刑(45)
考点16 假释(46)
考点17 常见犯罪的基本特征(48)
经典例题(55)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57)
考点1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任务和基本原则(57)
考点2 刑事诉讼参与人(58)
考点3 辩护与代理(59)
考点4 管辖(60)
考点5 回避制度(62)
考点6 刑事证据(63)
考点7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64)
考点8 立案与侦查活动(66)
考点9 起诉、审判程序和执行(67)
经典例题(74)
第五章 民法(75)
考点1 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75)
考点2 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76)
考点3 自然人(77)
考点4 法人(82)
考点5 非法人组织(84)
考点6 民事法律行为(88)
考点7 代理(93)
考点8 诉讼时效(94)
考点9 物权(95)
考点10 财产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96)
考点11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97)
考点12 债权(99)
考点13 人身权(116)
考点14 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16)
考点15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与免责条件(117)
经典例题(119)
第六章 人民警察法(121)
考点1 人民警察法的概念和立法目的(121)
考点2 人民警察法的适用范围(121)
考点3 人民警察职权的概念与特征(122)
考点4 人民警察的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122)
考点5 人民警察的条件、录用及警务保障(123)
考点6 人民警察的法律责任(124)
经典例题(126)
第二篇 人民警察相关基础知识
第一章 我国政法机关概述(128)
考点1 我国政法机关的构成(128)
考点2 各政法机关的基本性质和任务(128)
考点3 我国政法机关的组织管理(132)
考点4 各政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132)
考点5 我国政法工作的根本原则(134)
考点6 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135)
考点7 政法工作的根本路线(135)
考点8 政法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136)
考点9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136)
经典例题(140)
第二章 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41)
考点1 警察的含义和本质(141)
考点2 警察的起源和产生条件(141)
考点3 警察的发展(142)
考点4 我国近代警察的建立(143)
考点5 人民警察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45)
经典例题(147)
第三章 人民警察的职责与权力(148)
考点1 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148)
考点2 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与权力(148)
考点3 公安机关主要警种的职责(153)
经典例题(156)
第四章 人民警察的义务与纪律(157)
考点1 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157)
考点2 人民警察的纪律内容(157)
考点3 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处分的种类(159)
考点4 公安部“五条禁令”(159)
经典例题(160)
第五章 公安执法监督(161)
考点1 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161)
考点2 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162)
考点3 公安机关外部执法监督(168)
经典例题(174)
第六章 人民警察的素质和职业道德(175)
考点1 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结构(175)
考点2 人民警察意识(176)
考点3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177)
经典例题(179)
2016年江西省招警面试课程体系(180)
中公教育.全国分校一览表(181)
文摘
第一篇 人民警察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考点1 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与作用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2015年真题考点)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法的内容最终是由( )决定的。
A.政治局面 B.阶级斗争状况
C.统治阶级意志 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答案】D。解析: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故本题答案为D。
二、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1)法对人们如何行为提出了明确的指示。法律通过告知人们可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和指引。(2)法的内容具有一般性和概括性。法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件事而立的,而是针对一类人、一类事而立的。(3)法是反复适用的。(2014年真题考点)
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
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法是由国家创立的社会规范。国家创立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二是认可。(2015年真题考点)
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的。
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使人们获得某些利益或者自由。义务意味着人们必须作或不作一定行为。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前者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后者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行为。正是由于法是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调整人们的行为,因此人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为一系列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强制性不同于其他规范之处在于,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与道德、纪律、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共性是( )。
A.国家意志性 B.国家强制性 C.规范性 D.普遍性
【答案】C。解析:法与道德、纪律、宗教等其他社会规范都是行为规范,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所以都具有规范性。故本题答案为C。
三、法的本质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法的本质表现为三个方面:
1.国家性
法的国家性是指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行为规范。
2.阶级性
法律是人的意志的体现,这种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是阶级的整体意志、共同意志或者是根本意志。
3.物质制约性
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又称法的社会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最终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最终会导致包括法律在内的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2014年真题考点)
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 )。
A.法的正式性 B.法的社会性
C.法的阶级性 D.法的权威性
【答案】B。解析: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社会性又称法的物质制约性,指法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个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故本题答案选B。
四、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人的行为及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
1.法的规范作用
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这方面的作用可以说是法本身的作用或法的专门作用。
(1)指引作用。法是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的规定应承担的责任来调整人们的行为的。调整就是指引。指引作用的发挥以对法的要求的知晓为前提。(2014年真题考点)
“红灯停、绿灯行”体现了法的何种作用?( )
A.法的评价作用 B.法的预测作用
C.法的指引作用 D.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C。解析:法的指引作用指法通过授权性行为模式(权利)和义务性行为模式(禁止性行为和命令性行为)的规定,指引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红灯停、绿灯行”即体现了该种指引作用。故本题答案选C。
(2)评价作用。法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具有判断、衡量人们的行为的作用。法不仅具有判断行为合法与否的作用,而且由于法是建立在道德、理性之上的,所以也能衡量人们的行为是善良的、正确的,还是邪恶的、错误的;是明智的,还是愚蠢的。通过这种评价,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3)预测作用。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知晓或估计到人们相互间将如何行为,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如何对待人们的行为,进而根据这种预知来作出行动安排和计划。
(4)教育作用。法的教育作用首先表现为,通过把国家或社会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凝结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和法律符号而向人们灌输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使之渗透于或内化在人们的心中,并借助人们的行为进一步广泛传播。
(5)强制作用。法的强制作用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它是其他作用的重要保障。通过制裁可以加强法的权威性,保护人们的正当权利,增强人们的安全感。
2.法的社会作用
在阶级对立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即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2011年真题考点)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在本原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影响
【答案】B。解析:法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不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法既可以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法最终决定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不是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法同样受到客观规律的支配。
3.当代中国法的社会作用
我国法的基本作用或主要作用就是:(1)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2)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3)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4)保障、引导和推进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和发展。
4.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1)人的因素
从社会调整的手段来看,法律只是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调整手段之一,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社会问题面前,除了采用法律手段之外,还需要与其他社会规范配合使用,甚至在有些时候,法律并非首选的方式和手段。
从调整的范围来看,法律作用的深度和广度是有限的。
从人对法律的认识和利用的角度来看,法律的作用也有局限性。人的认识水平和相应的道德、文化素养等都会制约和影响法律作用的发挥。
(2)社会因素
法律应当以社会为基础,不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和改变社会。法律作为社会规范之一,它的运行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社会环境中,法律发挥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
(3)法律自身因素
僵硬性,法律是一种概括性的规范,它只关注于人们行为的共性,当把概括性的规范适用于千差万别的个案的时候,有时候会出现合法性和合理性之间的矛盾,形式上合法,实质上不合理,这时,法律出现了僵硬性。
滞后性,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千变万化造成法律的滞后性。
法律是一种以语言为工具和载体的规范体系,语言表达力的局限也是法律作用的局限性所在。
新都网(http://www.newdu.com)提示:其余部分暂略,详情请查阅图书。
- 最有用的评价:
暂无最有用的评论
- 不促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