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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2015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用书《综合管理》专用教材
- 市 场 价:47.00 商品编号:2014070216165927153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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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华图教育出 版 社:立信会计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4年03月版 次:2015版
- 开 本:16装 订:平装
- 适用范围:上海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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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简介
华图教育,创办于2001年9月16日,是集面授培训、图书发行、网络教学于一体,拥有专兼职教师及专业研究员三千多人的综合性教育集团,是国内公认的公职培训行业标准制定者和教育培训标杆企业,是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后勤干部培训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教育科学出版社等部门的合作单位。
目录
绪论
一、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科目概述1
二、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最新考试大纲解读1
三、2014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综合管理》试卷分析2
四、《综合管理》科目备考建议及考场策略2
第一部分 公共行政
核心考点与复习指导4
第一章 公共行政概述5
本章学前指导5
第一节 公共行政的含义5
第二节 公共行政的主体6
第三节 公共行政的客体7
第四节 行政主体的职能8
第二章 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16
本章学前指导16
第一节 行政组织的含义16
第二节 行政组织的类型17
第三节 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19
第四节 行政组织体制20
第三章 行政领导24
本章学前指导24
第一节 行政领导的含义24
第二节 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权和职责25
第三节 行政领导和管理理论26
第四节 行政领导体制29
第五节 行政领导的方式30
第六节 行政领导者的素质、技能、艺术32
第七节 行政领导集体的结构34
第四章 公共政策37
本章学前指导37
第一节 公共政策的含义和功能37
第二节 公共政策的类型38
第三节 公共政策的主体和客体40
第四节 公共政策的制定41
第五节 公共政策的执行44
第六节 公共政策的评估46
第七节 公共政策的终结49
第五章 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51
本章学前指导51
第一节 行政执行的含义51
第二节 行政执行的原则52
第三节 依法行政的含义52
第四节 依法行政的内容53
第五节 行政沟通的含义54
第六节 行政沟通的类型、障碍和模式55
第七节 行政协调的含义57
第八节 行政协调的类型58
第九节 行政协调的方式59
第十节 行政控制的含义60
第十一节 行政控制的方式61
第十二节 行政监督的含义62
第十三节 行政监督体系62
第六章 行政方法与技术65
本章学前指导65
第一节 行政方法的含义65
第二节 行政方法的类型66
第三节 行政技术的含义68
第四节 行政技术的类型69
第七章 人事行政72
本章学前指导72
第一节 人事行政的含义72
第二节 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73
第三节 人事行政的过程74
第四节 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75
第五节 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76
第八章 公共财政82
本章学前指导82
第一节 公共财政的含义82
第二节 公共预算的含义83
第三节 公共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84
第四节 税收管理的含义和特点85
第五节 非税收管理的形式86
第六节 公共支出的类型87
第七节 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88
第九章 行政改革与发展90
本章学前指导90
第一节 行政机构改革90
第二节 行政体制改革93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改革94
第四节 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97
第五节 行政发展模式98
第六节 行政发展的新趋势99
第七节 民主行政100
第八节 社会管理的含义100
第九节 社会管理的内容101
经典真题回放102
第二部分 行政法学
核心考点与复习指导104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05
本章学前指导105
第一节 行政法的含义105
第二节 行政法的渊源106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07
第四节 行政法律关系108
第二章 行政主体110
本章学前指导110
第一节 行政主体的含义110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范围111
第三节 行政相对人112
第三章 行政行为概述114
本章学前指导114
第一节 行政行为的含义114
第二节 行政行为的分类115
第三节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119
第四节 行政行为的效力121
第五节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123
第四章 行政行为125
本章学前指导125
第一节 行政立法125
第二节 行政命令130
第三节 行政许可131
第四节 行政确认138
第五节 行政强制139
第六节 行政处罚141
第七节 行政监督检查152
第八节 行政裁决154
第九节 行政合同155
第十节 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156
第十一节 行政指导159
第十二节 行政事实行为160
第五章 行政程序163
本章学前指导163
第一节 行政程序的含义163
第二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165
第三节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167
第六章 行政复议170
本章学前指导170
第一节 行政复议的含义和原则170
第二节 行政复议的范围172
第三节 行政复议的管辖175
第四节 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176
第七章 国家赔偿185
本章学前指导185
第一节 国家赔偿的责任185
第二节 行政赔偿187
第八章 行政诉讼192
本章学前指导192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含义192
第二节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93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管辖197
第四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199
第五节 行政诉讼基本程序201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证据203
第七节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204
第八节 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206
经典真题回放210
第三部分 综合管理实务
核心考点与复习指导212
第一章 秘书理论概述213
本章学前指导213
第一节 秘书的含义和特征213
第二节 秘书工作的性质、内容和作用214
第二章 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216
本章学前指导216
第一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性质216
第二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217
第三节 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要求218
第四节 秘书部门及其人员的管理221
第三章 秘书机构的日常工作224
本章学前指导224
第一节 沟通与协调224
第二节 办公室管理233
第三节 公文管理233
第四节 会议管理239
第五节 信访工作241
第六节 督查工作243
第七节 保密工作244
第四章 信息工作与调查研究245
本章学前指导245
第一节 收集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245
第二节 信息处理的程序和方法247
第三节 调查研究的内容、类型与方法248
第四节 调查研究的程序和步骤251
第五章 公文写作概述252
本章学前指导252
第一节 公文的主题、构成要素、类型、格式252
第二节 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规则255
第三节 公文主题的特点261
第四节 公文结构的特点和形式262
第六章 公文的写作263
本章学前指导263
第一节 决议263
第二节 决定264
第三节 命令(令)265
第四节 公报267
第五节 公告268
第六节 通告269
第七节 意见269
第八节 通知270
第九节 通报273
第十节 报告274
第十一节 请示275
第十二节 批复278
第十三节 议案279
第十四节 函280
第十五节 纪要281
第七章 机关事务性文书的写作283
本章学前指导283
第一节 计划283
第二节 记录285
第三节 总结285
第四节 调查报告287
第五节 简报288
第八章 公文的处理289
本章学前指导289
第一节 公文的办理289
第二节 公文的行文规则290
第三节 公文的整理和归档291
第四节 电子文件的管理291
经典真题回放297
附录
2014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专业科目考试《综合管理》试卷(精选)299
参考答案及解析308
华图模拟练习题库319
参考答案及解析337
文摘
第一部分 公共行政
核心考点与复习指导
公共行政主要包括九个方面的内容:公共行政概述、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行政领导、公共政策、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行政方法与技术、人事行政、公共财政、行政改革与发展。
其中,公共行政概述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行政的含义,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客体,行政主体的职能。
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组织的含义,行政组织的类型,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行政组织体制。
行政领导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领导的含义,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行政领导和管理理论,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的方式,行政领导者的素质、技能、艺术,行政领导集体的结构。
公共政策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政策的含义和功能,公共政策的类型,公共政策的主体和客体,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的执行,公共政策的评估,公共政策的终结。
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执行的含义,行政执行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含义,依法行政的内容,行政沟通的含义,行政沟通的类型、障碍和模式,行政协调的含义,行政协调的类型,行政协调的方式,行政控制的含义,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监督的含义,行政监督体系。
行政方法与技术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方法的含义,行政方法的类型,行政技术的含义,行政技术的类型。
人事行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人事行政的含义,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人事行政的过程,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公共财政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公共财政的含义,公共预算的含义,公共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税收管理的含义和特点,非税收管理的形式,公共支出的类型,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
行政改革与发展部分需要掌握的内容为:行政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行政发展模式,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民主行政,社会管理的含义,社会管理的内容。
本部分是《综合管理》科目中的基础内容,也是考试的重点。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侧重对知识的理解,结合现实中的一些案例来分析每一个具体的知识点。鉴于本部分内容知识点繁杂,本书特在内容讲解过程中加入“真题链接”以加深考生对知识点的理解,并在附录中附上“华图模拟练习题库”以使考生对知识点掌握得更为牢固。
第一章 公共行政概述
本章学前指导
重点内容介绍
本章主要介绍了公共行政的相关概念,理论性较强,重点是能在熟记的基础上灵活应用,切忌死记硬背。
应试技巧指导
考生在学习时应侧重于对概念、特征的理解,将理论切实用于指导实践中去。
第一节 公共行政的含义
考点精讲
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的概念
公共行政就是指公共行政组织依法行使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并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
这一概念的含义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组织,此处应作狭义的理解,仅指国家行政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而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其次,公共行政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是指涉及社会公众整体的生活质量和共同利益的那些社会事务,公共性是其最基本而突出的特征。
最后,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公共行政必须依法举行,而且必须是有效的。
二公共行政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行为以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为目的
无论是公共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还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都内含着政治性和社会性相统一的要求,无论是对人、财、物、事等资源的配置方式,还是公共决策的目的与过程,都不仅要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还要有利于达到维护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的目的。
(二)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遵循多项原则
随着政府实现行政目标方式的多样化、裁量空间的自由化以及政府主导公共行政活动范围的扩大化,行政行为需要更多原则来加以规范,以确保公共行政行为的长效性、稳定性以及实效性。现阶段,公共行政活动主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第一,法治原则。要求公共行政活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仅政府的执法要有法律依据,政府的执法行为本身也要符合法律程序。
第二,民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及进行社会管理的执法行为本身要符合法律程序。民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以及进行社会管理中遵循民主制度,树立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
第三,服务原则。要求现代政府具有“公民至上”的行政理念,把为公民提供优质服务作为第一要旨,把社会公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
第四,绩效原则。要求政府行为讲求社会效益、讲求时间约束、讲求经济效益,以“有限”的资源解决“无限”的问题。
(2014—2)公共行政职能的实现是衡量()的重要标准。
A. 政府角色地位B. 公共行政组织设置
C. 公共行政的内容和方式D. 公共行政的效率和效能
【答案】 D
【解析】 公共行政职能是指具有公共行政权的国家机关和社会公共组织在依法对国家及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和服务时所负有的职责和发挥的功能。公共行政职能的实现是衡量公共行政管理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标准。故选D。
第二节 公共行政的主体
考点精讲
公共行政主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公共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主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不属于公共行政的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公共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机关,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也可成为行政主体。例如,经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如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也是公共行政的主体。
其中,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法成立的公共行政机关,由不同的层级组成,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的不同层级构成不同的公共行政的主体,发挥不同的政府作用。一般而言,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全国铁路、国道等全国性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如地方铁道公路、地方基础设施、地方医疗与教育等地方性公共事务。我国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如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和公共卫生等。
二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公共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三公共行政主体的特征
一般来说,公共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公共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共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
2.公共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主要在于,公共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3.公共行政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009—2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主体的是()。
A. 正在执行公务的某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
B. 与建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某税务机关
C. 某公安局户政科
D.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的食品卫生检验所
【答案】 D
【解析】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综上所述,本题中A项错误。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因此税务机关和建筑公司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此时该税务机关属于民事主体而非行政主体,B项错误。公安局户政科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组成机构,不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C项错误。D项属于因法律、法规授权而产生的行政主体。因此,D项正确。
第三节 公共行政的客体
考点精讲
公共行政客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客体的内容
一公共行政客体的概念
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行政的对象,是社会公共事务。
二公共行政客体的内容
公共行政以社会公共事务作为管理的客体,具体内容分为公共问题、公共项目、公共利益、公共物品和资源。
(1)公共问题。公共管理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只有在属于公共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与公共目的相符合的情况下,才成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问题才是社会管理的内容。
(2)公共项目。是指依据行政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具体行为及其过程。公共项目是公共管理中最直接的对象。
(3)公共利益。是指为广大公民所能享受的利益。在充分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当确立公共利益依法界定的基本原则。
(4)公共物品和资源。包括公共设施、公共产品、公共信息资源、人力资源以及自然资源等。
(2012—67)公共管理客体是指公共管理活动中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社会公共事务。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公共事务内容的是()。
A. 公共问题 B. 社会问题
C. 公共项目 D. 公共利益
E. 公共物品和资源
【答案】 ACDE
【解析】 公共管理以社会公共事务作为管理对象。社会公共事务的具体内容分为公共问题、公共项目、公共利益、公共物品和资源。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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